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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6月11日起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2020-06-11 15:45:40浏览65 收藏32
摘要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证明的通知,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整理发布广东省清远市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的具体通知,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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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我院定于2020年6月11日起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证明

二、证书人员:在清远考区报名参加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科目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三、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

四、发放时间:2020年6月11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发证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楼9楼。

六、咨询电话:3386285。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20年6月11日

温馨提示: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需要注册之后才能执业,所以在拿到证书之后就要准备注册事宜;还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报名时间,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2020年新版教材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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