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建部制定了《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所需材料如下: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点击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下载。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温馨提示: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需要注册之后才能执业,所以在拿到证书之后就要准备注册事宜;还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及时获取2019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同时您也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一建备考资料,从现在开始备考2020年考试,争取早日拿到一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