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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2月13日)
1.【单选】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2.【单选】某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2017年9月1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直到2017年9月20日施工企业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之后建设单位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18年5月1日,施工企业将建设单位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则利息起算日为( )。
A.2017年9月21日
B.2017年11月21日
C.2018年5月2日
D.2017年11月2日
3.【单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从当事人起诉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C.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自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起计算
D.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答案解析请翻页查看】
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2月13日)答案
1.【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答案】D
【解析】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答案】D
【解析】A错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B错误。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C错误。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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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工程法规》
专业科目:《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