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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菏人考函〔2019〕11号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9〕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9∶00—7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9日9∶00—7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9月17日9∶00—9月22日14∶05。
考试报名审查工作分为网上核查和现场核查,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信息进行条件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自动通过网上资格核验。有以下情况的报名应试人员须现场核查:
1、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3、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开发区须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核查;各县、区(开发区除外)须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核查工作。各核查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现场核查时间:2019年7月9日9∶00—7月18日16∶00(非工作日除外)。
进行现场核查的应试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提供)。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要严格审查须现场进行核查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考务工作均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9〕23号)的要求执行。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