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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5月30日)

环球网校·2019-05-30 08:34:17浏览237 收藏94
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备考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2019一级建造师每日一练将按时更新。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5月30日)已发布。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祝大家学习愉快!

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5月30日)

1.【单选】某施工单位与一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则施工单位的义务不包括( )。

A.妥善保管钢模板

B.支付租用钢模板租金

C.交付出租钢模板

D.按约定方法使用钢模板

2.【多选】甲准备租赁乙的房屋,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下列关于房屋租赁的行为合法的是( )。

A.双方必须签订定期租赁合同

B.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C.租赁6个月以上,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D.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单选】下列不属于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的是( )。

A.支付租金

B.恰当使用租赁物

C.妥善保管租赁物

D.保证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答案解析请翻页查看】

2019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每日一练(5月30日)答案

1.【答案】C

【解析】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有关事项通知、返还租赁物和损失赔偿。故选项C正确。

2.【答案】BCD

【解析】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约定租赁期限,可以将租赁划分为定期租赁与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不定期租赁分为两种情形:①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②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答案】D

【解析】承租人的义务:支付租金的义务;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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