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参考信息:2018年江苏扬州一级建造师报名审核要求
1.考生本人需对提交的工作年限、工作单位和学历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考生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等材料的真实性将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抽查验证;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将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查验证。考生已自行核查验证的,可同时提交相应材料,便于快速审核。
2.现场审核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带齐审核材料和委托函(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需同时提交,否则委托审核材料不予接收!(请不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代为报名审核,如因上述机构或个人造成的报名信息填报错误、网上报名不成功、报名审核有误、考生个人信息泄露等,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自行在网站上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无法修改,其他信息需要修改的,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修改信息。
4.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