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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资格审核地区
一、浙江: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
审核材料:
1.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增报专业成绩合格人员另需提供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二、广东:成绩公布后
审核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三、湖南:成绩公布后30天内
审核材料: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四、重庆: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
审核材料:
1.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
2.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需按照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要求,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五、河南:成绩公布后
审核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籍证明材料、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职称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由各考区职称管理部门确定)。
六、天津:1月16日至1月17日
审核材料: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七、山西:2019年1月7日至17日
审核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二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报考增项专业的,需提供身份证和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云南: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
审核材料: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九、吉林:成绩公布后
审核材料: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十、西藏: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
审核材料:
1.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4.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5.参加增项专业考试的拟合格考生,还需提供已取得一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辽宁:一般在办理证书时进行
审核材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
以上信息来源于各省报名通知要求,其中辽宁是根据去年的证书领取通知得知。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材料请以2018年考后审核通知为准,考后审核通知一般在成绩公布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