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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环球网校·2018-12-06 13:23:39浏览154 收藏77
摘要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三)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二、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的义务

1.验收的义务;

2.出具仓单的义务;

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

4.通知的义务;

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

6.损害赔偿的义务。

(二)存货人的义务

1.支付仓储费用的义务;

2.说明的义务;

3.按时提取仓储物。

经典例题: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A、仓储合同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

B、仓储合同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

C、不动产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D、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

E、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答案:ABD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其法律特征为:(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2)仓储合同的保管对像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3)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故选项ABD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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