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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9批(部18-34)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通知
各建造师: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十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合格名单,请前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五号窗口领取,需携带一张一寸白底照片、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第三十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合格名单(浙江).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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