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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坠事故连发,建筑施工“第一杀手”到底如何防范?

环球网校·2018-11-09 09:34:54浏览109 收藏32
摘要 近日,福建、天津、青岛共发生高坠事故4起,4人死亡,其中福建1起,天津2起,青岛1起。高坠事故连发,建筑施工“第一杀手”到底如何防范呢?

1.高处作业前,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软底鞋,扎紧袖口,衣着灵便;凡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须定期进行体检,且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凡不适合高处作业者,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

6.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8.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9.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10.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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