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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9月17日,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梳理确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130项政务服务事项。在此基础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形成了“减、放、并、转、调、诺”6张清单,让投资者对改革举措更加清楚明了、易于操作。
“减”——精简审批事项。一步到位减掉了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消防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施工合同备案等15个审批事项,占审批事项的20%。仅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1项,就可为业主单位节约50天左右时间。
“放”——下放审批权限。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5个事项放权给区县实施及办理,并切实解决放权不协同、不配套等问题。
“并”——合并审批事项。把原有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取水许可等23个审批事项并为8项,大幅缩减了审批程序。
“转”——转变管理方式。将园林绿地指标审查、电力保护审查等11个审批事项转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由规划部门统一征求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
“调”——调整审批时序。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审批等7个事项的办理完成时序要求进行调整,放宽了相应阶段项目审批流程的前置条件。
“诺”——推行告知承诺。积极探索创新,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节能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21个审批事项时推行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挥中心负责人表示,6张清单对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程序、缩减申请材料,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