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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15日、16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将多措并举打击各类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高科技集团作弊,以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落实刑事追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一旦发现存在使用伪造、编造或者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提供窃听或窃照专用器材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情形,将报请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相关条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纳入考试信用体系。本次考试的违纪行为,将纳入诚信体系,通过浙江省信用中心统一公布在浙江信用网。凡是被纳入信用体系的违纪考生,此后办理银行贷款、企业登记、参加教育、司法、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等业务必将会产生负面影响。
3.加大技术防控力度。为打击各类高科技作弊,本次考试将加大技术防控力度,投入新型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屏蔽仪、隐蔽无线电耳机探测器等反作弊工具,多管齐下整肃考风考纪。
4.加强试场动态管理。本次考试将大幅度增配巡考人员,并切实指导督促考务人员加强考场管理,提高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考务规程,确保全程不留监管死角,更加精准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5.强化部门联合整治。本次考试将启动人事考试安全保障联席会议机制,市人事考办将与公安、无线电管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替考、使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考点周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制作、销售考试作弊专用器材及非法使用专业器材窃取、传递考试信息的作弊集团。
6.开展雷同答卷甄别。近年来,人事考试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深入开展考后雷同答卷的甄别,为打击集团作弊筑牢了最后一道防线。本次考试结束后,将继续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敬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