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领取2017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7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盟委大楼东北角附楼一楼人才服务局大厅)领取,领取时间:9月1日——9月10日。
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省禁止他人代领)。
所需携带资料一般包含: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若为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