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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一、人工消耗指标的组成
(1)基本用工
基本用工指完成分项工程的主要用工量。例如,砌筑各种墙体工程的砌砖、调制砂浆以及运输砖和砂浆的用工量。
(2)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是辅助基本用工消耗的工日。按工作内容不同又分以下三类:
①超运距用工指超过人工定额规定的材料、半成品运距的用工。
②辅助用工指材料需在现场加工的用工,如筛砂子、淋石灰膏等增加的用工量。
③人工幅度差用工指人工定额中未包括的,而在一般正常施工情况下又不可避免的一些零星用工。
人工幅度差用工其内容如下:
①各种专业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及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交叉、配合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
②施工机械在场内单位工程之间变换位置及在施工过程中移动临时水电线路引起的临时停水、停电所发生的不可避免的间歇时间;
③施工过程中水电维修用工;
④隐蔽工程验收等工程质量检查影响的操作时间;
⑤现场内单位工程之间操作地点转移影响的操作时间;
⑥施工过程中工种之间交叉作业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剔凿、修复、清理等用工;
⑦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直接少量零星用工。
二、人工消耗指标的计算
计算人工消耗量:
①基本用工的计算
基本用工数量=∑(工序工程量×时间定额)
②超运距用工的计算
超运距用工数量=∑(超运距材料数量×时间定额)
其中,超运距=预算定额规定的运距-劳动定额规定的运距
③辅助用工的计算
辅助用工数量=∑(加工材料数量×时间定额)
④人工幅度差用工的计算
人工幅度差用工数量=∑(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