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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
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 证等行为进行治理。
2、治理时间:2018年8月-12月。
动员部署阶段(7 月底前)
自查自纠阶段(8 月 1 日-31 日)
集中整治阶段(9 月 1 日-11 月 30 日)
总结巩固阶段(12 月份)
文件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建设领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8〕207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8〕108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18〕226号)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建设领域实际,我局制订了《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