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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
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包括:
(一)改革投资审批等制度方面8项: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多规合一”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改革、并联审批和“多图联审”等改革、区域评估改革、“标准地”改革、限时联合验收改革、强市放权改革、制定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二)便利企业开办和经营方面3项:
“一照多址”和“一证多址”改革、涉税业务“全市通办”、以“线上税银互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3项:
推行“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贸易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模式。
(四)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方面4项: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定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大数据监管、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
(五)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4项:
“互联网+医疗健康”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保”、公用服务企业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获得电力便利化改革。
(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方面6项:
政务服务一张网、审批服务标准化、集成套餐服务、民生服务“指尖”办理、不动产登记改革、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