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办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须携带证书人身份证原件。如他人代领,还须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证书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考试中心);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特别提醒: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办理、领取资格考试证书,五年内无人领取的资格考试证书,将按规定上交国家注册销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