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领取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正在发放,请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一、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635-2189976。
二、办理时间
2018年7月17日—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注:如需他人代领,需携带考生本人与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