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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开始办理,无需带照片,请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一级建造师(增项)领取证书所需材料: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序号(见附件,查询序号并牢记)、《考试合格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证书人员转下一年度同期领取。
地址:洛阳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洛南新区体育场南侧,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A区一楼105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