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携带材料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身份证;
2、《焦作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登记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关于表格填写:
一级建造师(增项)的授予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
证件号为身份证号。级别不填写。证书编号不填,只填管理号。
二、办理地点:焦作市人社大厦609室。
三、办理时间:7月24日
温馨提示:
逾期未办理的转入明年同期办理。
请一级建造师(增项)通过人员将自己的序号用铅笔写在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角,以便于办证时查找证书。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