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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及指纹采集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6:00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盖章同意后,由单位统一持相关资料于2018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6:00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考生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审核手续。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按属地原则在资格审核时间内到相应审核点采集指纹信息(注:已在本市各类考试中采集过指纹信息的考生不需要重复采集指纹信息)。
应试人员办理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考试机构,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出据档案存放部门的学历证明(档案存放部门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权限)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提供,考全科的应试人员不用提供);
6.报考人员在德州市内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报名审查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