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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使用说明”。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6年和2017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1)选择审核点为本溪、辽阳、铁岭、盘锦、朝阳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它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原件,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3)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是本市以外注册的驻本市中、省直单位的,相关材料盖章处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市工程项目章。
2)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 体 要 求 |
7月12日9:00- 7月26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7月12日-7月27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照片审核 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 |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
7月12日9:00- 7月29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
9月7日9:00- 9月15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