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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十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公告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精神,经对宫君等58人申请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材料审核,符合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注册。
请变更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注册证书。
查询变更注册人员名单,请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www.hljjs.gov.cn。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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