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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非增项)领证通知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非增项)考试开始办理证书,无需带照片。请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一级建造师(非增项)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序号(附件下载,查询序号并牢记)、《考试合格登记表》(附件)。
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证书人员转下一年度同期领取。
地址:洛阳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洛南新区体育场南侧,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A区一楼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