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定于5月28日起发放。
领取合格证书时,需提交本人考后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除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外所有材料原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备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级建造师证书(增项考生需提供)等证件原件审后退回。
领取地点:
1、在省中直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省直咨询电话:0431-89995770(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联系咨询方式见本网温馨提示栏目中“吉林省人事职称考试机构及联系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业务咨询:043189995765。
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所需携带资料一般包含: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若为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