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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考全科)证书4月16日-5月15日领取

环球网校·2018-04-18 15:33:02浏览185 收藏37
摘要 201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证书陆续开始办理,2017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考全科)证书于4月16日-5月15日期间进行办理,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并进行证书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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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考全科)证书4月16日-5月15日领取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全科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月15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交材料满20个工作日开始领取证书(如领取时间变动请咨询办理柜台),证书办理出来后请在三个月内尽快领取。

一、职称证书办证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职称外语证书无需提交办证材料;

(二)其他证书(除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职称外语证书)办证程序

1.准考证(尽量提供,方便办理人员查询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2.三张近期2寸证件照;

3.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局网站“下载中心”)一式三份。

二、职称证书领取程序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二)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需提供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委托谁、代领什么证书等字样、签名、标注日期。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三)单位集体领取(10本以上)方式:

1.考生单位开具介绍信,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证书,介绍信需提供如下信息:前来领证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介绍信加盖本单位公章;

2.介绍信附件需要附上各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证人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生应到海南省建设培训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处领取。(咨询电话:66111939、66217166)

三、证书办理日期及领取期限

请留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XXXX年度证书办理表。

四、超过办理时限的证书办理程序

考生按职称证书办理程序(本文第一条)进行办理。

五、遗失补证的办理程序

(一) 考生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印制编号作废);

(二) 提交办证材料:四张近期2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局网站“下载中心”)一式三份;

(三) 因补办证书需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

(四) 考生在接到办理完毕的电话通知后2个月内领取;

(五) 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遗失不补证,只开具成绩证明。具体办理程序:

1.考生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申请原由;个人申请需本人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考生需加盖本人社区公章;

2.考生在提交申请一周后按领取手续办理。

以上各项联系方式办理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大厅职称考试处柜台(电话:65339752、653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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