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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各地市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汇总
地市 | 合格人员名单 | 领取公告(地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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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丹东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沈阳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四)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附见2)。
(五)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六)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