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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4月14日)

环球网校·2018-04-14 08:15:01浏览160 收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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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间就像一张网,你撒在哪里,你的收获就在哪里。一级建造师考试虽难,但也并不是没有一次过全科的,就看你有没有用心学,学习资料的选择也决定了考试是否容易通过,以下一级建造师试题资料: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4月14日),希望能帮到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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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每日一练(4月14日)

教材内容:教材第三章第3节-第四章第1节内容

1、【多选】甲公司收到某钢材厂寄送的价目表后,按标明价格发函订购50t某型号螺纹钢,并列明要求交货的期限。3日后,钢材厂告知材料涨价,要求适用提价后的新价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钢材厂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B.甲公司的订购函件表示属于要约

C.钢材厂寄送的的价目表属于要约

D.钢材厂的新报价属于承诺

E.钢材厂新报价属于新要约

2、【多选】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

A.标的

B.违约责任

C.担保条款

D.价款和酬金

E.解决争议的方法

3、【单选】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其赔偿最高额度为( )。

A.不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B.合同中约定的额度

C.违反合同一方违反合同时预见到的损失

D.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自己获得的利益【答案解析请翻页查看】

《一级建造师-法规 每日一练》答案

1、【答案】ABE

【解析】《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果自己承诺才成立合同。因此,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答案】ABDE

【解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如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

(3)数量,应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

(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并可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责任期限与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5)价款或者报酬,应规定清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也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3、【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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