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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一建《工程法规》精品知识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8月已过半,你的学习进度如何了,今日小编已经更新各科目模拟试题,大家尽快跟进学习,知识点小编会继续带大家梳理,希望小编微薄之力能帮到大家备考。参加一建30天考前集训营快速提升通关能力!
知识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行政复议申请
1.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2.申请的形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行政复议机关
可以是被申请人的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行政复议受理
1.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复议申请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3.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决定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适用情形决定类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3.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决定。
【速记点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经典例题】
1.某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中有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于5月20日作出,施工单位5月25日收到。如果施工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最后期限为()。
A.6月4日
B.6月9日
C.7月19日
D.7月24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依据和参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A.各地的地方法规
B.法律、行政法规
C.案件所在县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规定
D.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E.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规章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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