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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为方便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更好的备考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特地整理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模拟试题,本文为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希望各位考生通过练习题提高自己。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单选题]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
A.无权代理 B.不当得利 C.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D
2[多选题]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 )。
A.合同 B.侵权 C.公证 D.不当得利 E.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A,B,D,E
3[单选题]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
A.无权代理 B.不当得利 C.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D
4[多选题]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 )。
A.合同 B.侵权 C.公证 D.不当得利 E.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虽然,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并不产生债的关系。因此,正确答案选A、B、D、E。
5[单选题]某工程项目为赶工期而昼夜施工,严重影响了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经现场劝阻无效,居民便成立维权小组与该施工企业谈判,要求其停止夜间施工,并赔偿2万元作为抚慰金。关于该施工企业与相邻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其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其间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其间构成了侵权之债 D.其间没有形成债的关系
参考答案:C
6[多选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E.质量监督站
参考答案:B,D
7[单选题]某工程项目为赶工期而昼夜施工,严重影响了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经现场劝阻无效,居民便成立维权小组与该施工企业谈判,要求其停止夜间施工,并赔偿2万元作为抚慰金。关于该施工企业与相邻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其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其间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其问构成了侵权之债 D.其间没有形成债的关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由于该工程在夜间施工行为明显侵犯了居民的休息权,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构成侵权,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因此,C为正确答案。
8[多选题]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E.质量监督站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本题是《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的原文,规定了建筑物缺陷损害责任的具体承担,即建筑物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其损害责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显然,该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而且,没有免责的事由。其中,他人泛指受损的一切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在内。正确答案B、D。
9[单选题]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
A.相对权,绝对权 B.相对权,相对权 C.绝对权,相对权 D.绝对权,绝对权
参考答案:C
10[单选题]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
A.相对权,绝对权 B.相对权,相对权 C.绝对权,相对权 D.绝对权,绝对权
参考答案:C
11[多选题]关于施工合同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合同的义务包括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价款
B.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C.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D.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E.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参考答案:A,D,E
12[单选题]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不包括( )。
A.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B.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C.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D.债权客体的相对性
参考答案:D
13[单选题]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最主要的依据是( )。
A.侵权 B.合同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债权债务的关系,每个工程项目都存在着数个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但并不是每个工程项目都一定会发生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以及无因管理等情形。虽然它们也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但不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因此,正确答案选B。
14[多选题]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答案:A,C,E
参考解析: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所以,正确理解其基本含义便能够作出选择。正确答案A、C、E。15[单选题]债权的相对性不包括债权( )的相对性。
A.主体 B.内容 C.责任 D.客体
参考答案:D
环球网校小编友情提示:本文为:一级建造师论坛,可以与更多考生朋友学习、交流、互动!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关注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可获取更多免费试题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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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为方便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更好的备考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特地整理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模拟试题,本文为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希望各位考生通过练习题提高自己。
16[单选题]就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言,债的主体( )。
A.双方都是特定的 B.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D.债务人是特定的,债权人是不特定的
参考答案:A
17[单选题]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最主要的依据是( )。
A.侵权 B.合同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债权债务的关系,每个工程项目都存在着数个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但并不是每个工程项目都一定会发生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以及无因管理等情形。虽然它们也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但不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因此,正确答案选B。
18[单选题]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
A.相对权,绝对权 B.相对权,相对权 C.绝对权,相对权 D.绝对权,绝对权
参考答案:C
19[单选题]某工程项目为赶工期而昼夜施工,严重影响了相邻小区居民的休息,经现场劝阻无效,居民便成立维权小组与该施工企业谈判,要求其停止夜间施工,并赔偿2万元作为抚慰金。关于该施工企业与相邻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其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其间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其问构成了侵权之债 D.其间没有形成债的关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由于该工程在夜间施工行为明显侵犯了居民的休息权,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构成侵权,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因此,C为正确答案。
20[单选题]债权的相对性不包括债权( )的相对性。
A.主体 B.内容 C.责任 D.客体
参考答案:D
21[单选题]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
A.无权代理 B.不当得利 C.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D
22[单选题]就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言,债的主体( )。
A.双方都是特定的 B.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D.债务人是特定的,债权人是不特定的
参考答案:A
23[多选题]关于施工合同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合同的义务包括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价款
B.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C.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D.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E.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参考答案:A,D,E
24[多选题]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施工单位索要回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答案:A,C,E
参考解析: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所以,正确理解
其基本含义便能够作出选择。正确答案A、C、E。
25[多选题]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 )。
A.合同 B.侵权 C.公证 D.不当得利 E.无因管理
参考答案:A,B,D,E
参考解析: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虽然,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它并不产生债的关系。因此,正确答案选A、B、D、E。
26[多选题]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A.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E.质量监督站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本题是《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的原文,规定了建筑物缺陷损害责任的具体承担,即建筑物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其损害责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显然,该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而且,没有免责的事由。其中,他人泛指受损的一切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在内。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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