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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于9月份开考,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正在紧张复习中,对于一建备考而言,复习中充分掌握考点则至关重要,环球 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一级建造师考点复习资料供各位考生学习,本文为一建考试法规1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考点, 希望各位考生能将一级建造师考点融会贯通,环球网校助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1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环球网校一建考试法规施工企业相关考点)
1Z2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环球网校一建考试法规施工企业相关考点)
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二、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环球网校一建考试法规施工企业相关考点)
三、施工的资质许可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五、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规定
1Z2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
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一)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无资质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施工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二、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一)联合共同承包的有关法律规定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二)分包工程的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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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202023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一、严格禁止借用或出借资质——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借用单位和出借单位将承担连带责任
三、“视为分包”:
虽然没有分包形式,但是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以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是承包单位本单位人员的,视为分包。
1Z20202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
1、允许或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连带责任
2、转包或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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