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为增强整体刚度,在软弱地基上的多层砌体房屋,其长高比(房屋长度与高度之比)宜小于或等于( )。
3
2
2.5
1.5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七章软弱地基中第7.4.3条1,为了增强整体刚度,对于三层或三层以上的多层砌体房屋的长高比,宜小于或等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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