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验的说法,错误的是:
复验是建筑材料、设备进场后,通过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合格后的抽样检验
复验针对的是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和产品
需对哪些材料和产品进行复验,应按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若做调整,其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2.0.5条规定,复验是指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第3.0.3条第1款规定: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第3.0.4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