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关于质量验收相关概念说法,错误的是:
见证检验是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取样、送样的检验
质量验收的对象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隐蔽工程
质量验收的依据是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
主控项目是对质量、进度、安全和费用有重要影响的检验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2.0.4条规定,见证检验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第2.0.7条规定,验收是指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第2.0.8条规定,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