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总体规划中,属于禁建区的是:
基本农田保护区
环境协调区
绿化隔离区
城市生态绿地
参见《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P297表13-4-1,禁止建设区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核心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基本农田保护区、河湖湿地绝对生态控制区、城区绿线控制范围、铁路及城市干道绿化带、水源一级保护区及核心区、山区泥石流高易发区、坡度大于25%或相对高度超过250m的山体、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以及矿产资源的禁止开采区。查该表可知B、D属于适宜建设区中的低密度控制区,C属于限制建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