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关于建筑形式美的规律,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2004-006]
形式美的规律可以概括为“多样统一”
人们的审美观念是随时代发展而变化的
不同民族因各自文化传统不同,在对待建筑形式的处理上有各自的标准与尺度
形式美规律和审美观念是相同的范畴
《建筑空间组合论》P31:形式关规律和审美观念是两种不同的范畴,前者应当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和永恒性的法则;后者则是随着民族、地区和时代的不同而变化发展、较为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前者是绝对的,后者是相对的,绝对寓于相对之中,形式美规律应当体现在一切具体的艺术形式之中,尽管这些艺术形式由于审美观念的差异而千差万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