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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核准20150216批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结果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7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建设厅审查核准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个人资格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O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一级注册师注册人员名单(17人)
序号 |
申报专业 |
申报类型 |
姓名 |
单 位 名 称 |
初审意见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变更申请 |
黄庆 |
由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变更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不同意 原因:资质申请中,缺继续教育,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解聘期之前,不予认定。 |
2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变更申请 |
梁凭 |
由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宏亚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报住建部审批。 |
3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延续申请 |
吴迪 |
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报住建部审批。 |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各位考友可进入一级建筑师考试交流群:151586847,或进入注册建筑师考试论坛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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