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质量、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单位所在各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登陆证书办理系统办理证书业务,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单位所在的县市区人社局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xls,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于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人社局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生于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凭身份证到各县市区人社局领取证书。各县市区人社局证书办理点联系方式(点击查阅.doc)。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各县市区对考生资格审核时,务必细致、严格。如果审核时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证书业务不予办理。
(三)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证书编号(证书编号、所属报名点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
温馨提示:各位考友可进入一级建筑师考试交流群:151586847,或进入注册建筑师考试论坛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