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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系统
1.带电导体系统的形式
带电导体系统的形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三相四线制。
由地区公共低压网供电的220V照明负荷,线路电流不超过60A时,可用220V单相供电,否则应以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2.低压配电系统
《北京市“九五”住宅建筑标准》的每户用电负荷指标 表19―2
|
居室类别 |
户 型 |
建筑面积(m2) |
每户电负荷(kW) |
安装电度表规格(A) |
|
丙
乙
乙
甲 |
1室
2室
3室
4室 |
45~50
60~65
75~80
90~95 |
1.5
2.0
3.5
3.5 |
5(20)
5(20)
5(20)
10(40) |
⑴多层公共建筑及住宅
①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②电源可采用电缆埋地或架空进线,进线处应设置电源箱,箱内应设置总开关电器。
③当用电负荷容量较大或用电负荷较重要时,应设置低压配电室,对容量较大和较重要的用电负荷宜从低压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
④由低压配电室至各层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宜采用树干式或放射与树干相结合的混合式配电。
⑤多层住宅的垂直配电干线,宜采用三相配电系统。
⑵高层公共建筑及住宅
①高层公共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应将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分别自成系统。
②对于容量较大的用电负荷或重要用电负荷,宜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
③高层公共建筑的垂直供电干线,可根据负荷重要程度、负荷大小及分布情况,采用封闭式母线槽供电的树干式配电、电缆干线供电的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分区树干式配电等方式供电;
④高层住宅的垂直配电干线,应采用三相配电系统。
3.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有以下三种型式:
⑴TN系统:
①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N和保护线PE是分开的;
②TN-C系统:N线和PE线是合在一起的;
③TN-C-S系统:系统系统中有一部分N线和PE线是合一的。
⑵TT系统
⑶IT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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