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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讲义:有关修改设计文件方面的规定

|0·2014-09-25 11:02:42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一级建筑师考试《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点:有关修改设计文件方面的规定,已经整理更新完毕,供各位考友参考。

  有关修改设计文件方面的规定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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