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2.0.1条 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 15m;
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
第2.0.2条 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二、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 小于3.5m;
第3.1.1条 设计视点应取画面下缘中点。池座第一排观众地面至设计视点的高差不应小于1.50m及不大于2.50m。
第3.1.3条 最大视距尚宜控制在36m以内,最大值不应大于40m。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