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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防给水
㈠多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
9层及以下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如下:
1.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并布置成环状管网。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2.超过7层的住宅,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其他民用建筑,建筑占地面积>300m2的厂房、库房,应设室内消火栓。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成环状且管道直径≥100mm。
3.高层厂房(仓库)、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设置室内消火栓且层数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4.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仓库),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阀门应保持常开,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或信号。消防给水竖管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5.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
6.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室内管道,当其他用水达最大秒流量时应该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淋浴用水可按l5%计算;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且市政给水管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泵可直接从市政管道取水。
7.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应设消防水箱,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设于建筑物的最高部位;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能进入消防水箱。
㈡高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
高度为10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为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和工业建筑为高层建筑
1.一般规定
⑴高层民用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消火栓。
⑵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总用水量计算,计算室内消防管网时不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
⑶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其水压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
2.消防给水系统
⑴按管网的服务范围划分
①独立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即每栋高层建筑设置一个单独加压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②区域集中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即数幢或数十幢高层建筑物共用一个加压泵房的消防给水系统。
⑵按建筑高度划分
①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应≤1.0MPa,当>1.0O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0.5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②分区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难于得到消防车的供水支援,为加强安全,保证火场灭火用水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3.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
⑴高层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
⑵室内环状管道的进水管不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其余的进水管仍能保证消防水量水压。
⑶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应≥1OOmm。
⑷18层及以下的单元式住宅,l8层及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置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消防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⑸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必须分开设置。
⑹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⑺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水泵接合器,数量按消防用水量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按10~25L/s计。
⑻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⑼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⑽高层建筑消火栓应采用同一规格型号。消火栓的栓口直径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应≥19mm。
⑾室内消火栓间距,高层建筑、甲乙类厂房等不应≤30m,其它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应≤50m。
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 的室内消火栓:
①建筑占地面积>300m2 的厂房(仓库);
②体积>5000m3 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③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④超过5 层或体积>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⑤超过7 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 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应≥DN65。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3000m3 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5000m3 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4.消防水箱
⑴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应≥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应≥12m3;二类居住建筑应≥6m3。
⑵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1OO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应≥0.07MPa水柱;当建筑高度>1OO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应≥0.15MPa水柱。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⑶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得进入消防水箱;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扬水管与环状消防给水管网连接,要有各自独立的吸水管,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检修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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