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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考试建筑设计: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0·2014-06-17 13:48:57浏览0 收藏0
摘要 一级建筑师考试《设计前期场地与建筑设计》知识点: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已经整理更新完毕,供各位考友参考。

  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任何建筑物是由若干不同使用功能的空间组成的,功能分区意味着对这些不同的使用空间的整合与概括,功能分区的概念是,将空间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加以组合、划分;

  功能分区的原则是:

  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并按主、次,内、外,闹、静关系合理安排,使其各得其所;同时还要根据实际使用要求,按人流活动的顺序关系安排位置。

  空间组合、划分时要以主要空间为核心,次要空间的安排要有利于主要空间功能的发挥;对外联系的空间要靠近交通枢纽,内部使用的空间要相对隐蔽;空间的联系与隔离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恰当处理。

  公共建筑的空间组合

  公共建筑中,常可按其空间的使用部分、辅助部分及交通联系部分的不同组合方式:大体归纳为五种基本类型。

  (一)以通道等交通空间联系使用空间的组合

  使用空间和交通联系空间明确分开,这样就可以保证各使用空间的安静和不受干扰。

  (二)以套穿的方法将主要空间按一定序列的组合

  这种空间多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适用于博物馆、展览馆、商业中心等。包括串联、放射、串联兼走道、放射兼串联、综合性的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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