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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品质的要求
①凝结时间:分为初凝和终凝
⑴初凝时间:水泥加水拌合始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经历的时间。
⑵终凝时间:浆体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经历的时间
国家标准规定:常用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迟于6h30min,复合水泥不得迟于12h,其他品种不得迟于10h。
一般要求混泥土搅拌、运输、浇捣应在初凝之前完成。因此初凝时间不宜过短;当施工完毕则要求尽快硬化并具有强度,故终凝时间不宜过长。
②强度:由按质量计的一份水泥、三份中国ISO标准砂,用0.5的水灰比拌制的一组4cm×4cm×16cm塑性胶砂,在20±1℃水中养护,再测定3d和28d的强度。
③体积安定性:已硬化水泥石产生不均匀的体积变化现象。
引起体积安定性的因素:过量f-CaO、过量f-MgO和过多石膏掺量。
④细度:水泥颗粒粒径越细,与水起反应得表面积越大,水化越快,其早期强度和后期强度都较高。
⑤水化热:水泥水化过程放出的热。
水化热对大体积混凝土是有害的因素。水泥的水化放热量大部分在3-7d放出,以后逐渐减少,水化热和放热率为C3A〉C3S〉C4AF〉C2S
⑥水泥化学品质指标
⑴不溶物;⑵烧失量;⑶氧化镁;⑷SO3;⑸碱含量
⑦抗蚀性:对水泥石耐久性有害的环境介质主要为:⑴淡水,主要考虑Ca(OH)2的溶解;⑵酸与酸性水;⑶硫酸盐(硫酸钡除外);⑷含碱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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