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问题: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哪些区别?
答疑:
主要区别主要有四点:
㈠研究任务不同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任务属于初步可行性研究,其目的只是初步选择项目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主要是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是从大的方面考虑有无可能;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则必须进行全面深人的技术经济论证,做多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者提出充分理由否定该项目,为最终的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㈡基础资料和依据不同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所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由于缺乏详细的设计资料和论证材料作为研究工作的基础,其基本依据是国家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产业政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以及初步的市场预测资料等;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陛研究作为依据外,还具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翔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
㈢内容繁简和深浅程度不同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所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不要求也不可能做得很详细,只要求有一个大致的轮廓,因此其内容较为概略和简洁;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则要求尽可能详细和深入,从工艺流程到主要设备选型等都要涉及,同时也要作出详细的动态分析评价。
(四)投资估算精度要求不同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所做的项目总投资,一般都是根据国内外类似已建工程的相关数据或单位生产能力进行测算或对比推算得出的,因此与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有较大的差距(允许将误差控制在±20%以内);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则必须对项目所需的各项投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物价因素影响的投资额等)分别进行详细的精确计算,其误差要求不超过±10%。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