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4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4〕1 号) ,经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现将 《上海市 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 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上海建设交通网(www.shucm.sh.cn)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4年2月26日
上海市2014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本市(含部属在沪)设计单位中从事建筑设计专业工作的人员。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 1 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 1 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 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 “民用建筑设计” 、“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 建设部 《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 375 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 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 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附件 6,可复印使用),以供审查。
(二)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 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3 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 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详见《2014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3)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2006至2013 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一级建筑师”级别老考生,2010至2013年度的“二级建筑师”级别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相应年度之前参加过相应级别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4年2月28日10:00-3月9日 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的“网上报名” 栏目。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大小规格符合系统要求,占满图框),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6 日-3 月 9 日(每天 9:00 -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宝山校区(宝山区漠河路 1168 号,近克山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9
咨询电话:56603959、56601751
2.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校区(长宁区武夷路 150 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 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 (杨浦区平凉路 1500 号, 近宁国路口)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31251122、31398100、65399268 829、826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按附件4规定执行。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12 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 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12 日 18:00(建议避开每日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95534-6。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 (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4年4 月30日10:00-5月7日16:00 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 zg.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 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 (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务费知识题(选择题)每科 60元,作图题每科 120 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五、考生须知
(一)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统一配发 4 张 A2 草图纸,考后收回。
(二)考生须按照“2014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附件 5)要求参加考试。
(三)2014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 号)。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 9 月初通过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zg.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