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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关于201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
现场审核
1、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2月26日至2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2014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须核对原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须核对原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仅限首次报考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首次报考人员应上报项目图纸以便老师审查。
(6)所在单位为设计单位分支机构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在《报名表》上加盖总公司公章。
2.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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