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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人考评[2013]14号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考试报名及缴费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 。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1日至14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5月11日 8:00-11:30建筑设计
5月11日 13:30-15:30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5月11日16:00-18:00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2日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5月12日13:30-17:30建筑结构
5月13日 8:00-10:30建筑材料与构造
5月13日12:30-18:30*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4日 8:00-10:30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5月14日 12:30-18:30*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3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0:00开始至3月15日24:00结束。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与往年相比延长了10天,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请准备报考的考生,安排好时间及时报名。
四、考试费用
根据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津价费[2004]142号文件精神,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客观题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专业题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13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8日0:00开始至5月10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精神,2013年8月公布考试成绩。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津人专职[2008]5号)文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①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不具备上表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②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九、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十、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
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首次报名的考生,请于2013年3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下。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考生必须在2013年3月28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一、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首次报名考生(即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已完成报名未完成缴费的老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网上缴费,此阶段,只能缴费,不能报名。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0K-40K之间。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拨打电话23112312(考评中心,人工服务拨0)、95516(银联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如遇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的情况,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
3、报名及缴费成功后,如需开考试费发票,请于2013年3月29日至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报名网站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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