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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1号),现将我市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报名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9:00-3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2,提交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3。
(二)报名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我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我市考生要妥善保管《报名发证登记表》,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的时间到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提交报名表、相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考后成绩合格提交资料地点:中山市民生办公区(民生路38号)二楼15号窗口,电话:88230675。报考条件咨询电话:88883421。
二、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级别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一级
5月11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3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11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三、考试方式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知识题和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A2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题纸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6,各地应提前印制,在报名时发给考生。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有效期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如下: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6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统一发放,发放的时间请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dzs.lss.gov.cn)公告。
(六)收费标准
根据粤价〔2001〕 52号文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七)2013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八)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中国台湾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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