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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lesson$
吉人社办字〔2012〕2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7日―27日。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3月19日―28日(省直报名点: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二、三级翻译专业和计算机软件考试除外)。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30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
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5月12日 |
上午8:00-11:30 建筑设计
下午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下午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作准备。
考生应携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丁字尺、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刀片(刮图用)、订书器、比例尺、圆规、图钉及胶带纸。
作图题目草图纸为A2草图纸,统一配发。按每科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3。 | ||
5月13日 |
上午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下午13:30-17:30 建筑结构 | ||||
5月14日 |
上午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下午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5日 |
上午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下午12:30-18: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5月12日 |
上午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下午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13日 |
上午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下午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
(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三)笔译翻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四)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9152086、13089138585。
(五)质量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与中国农业出版社联系,网址:www.ccap.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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